法律知识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开业的批复

2022-05-23 11:40
找法网官方整理
保险法律师团队
本地律师团队 · 24小时在线
擅长保险法
2分钟内响应
导读:
【发布单位】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文号】保监发改〔2007〕1482号【发布日期】2007-11-23【生效日期】2007-11-23【失效日期】-----------【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发布单位】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布文号】保监发改〔2007〕1482号
【发布日期】2007-11-23
【生效日期】2007-11-23
【失效日期】-----------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文件来源】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开业的批复

(保监发改〔2007〕1482号)




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筹备组:

  你筹备组上报的《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开业申请书》(阳光人寿筹〔2007〕1号)及相关补充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开业。

  二、核准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见附件)。

  三、公司章程定代表人为张维功。

  六、公司业务范围:人寿保险、健康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等各类人身保险业务;上述业务的再保险业务;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保险资金运用业务;经中国保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请你筹备组凭此文件和我会颁发的《保险机构法人许可证》到工商部门办理注册登记等有关手续。

   附件: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二○○七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保险法律师团官方
已服务 141947 人 · 2分钟内回复
立即咨询
我是保险法律师团,我在保险法领域有丰富的实战经验 ,如果你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向我在线咨询。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展开全文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