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不丧失现金价值条款

2022-05-23 11:40
找法网官方整理
保险法律师团队
本地律师团队 · 24小时在线
擅长保险法
2分钟内响应
导读:
张先生这两天为自己的保单有点发愁,原来,张先生两年前为妻子买了一份两全保险,今年交费之际不想继续交钱,打了几个咨询电话后,于保单宽限期内办理了减额交清,夫妻俩

  张先生这两天为自己的保单有点发愁,原来,张先生两年前为妻子买了一份两全保险,今年交费之际不想继续交钱,打了几个咨询电话后,于保单宽限期内办理了减额交清,夫妻俩回家左思右想,觉得新保障太低,可是又不知道能否再办理退保手续;如果可以,退保金是不是会比以前的现金价值还低?

  这其实涉及到了保险的另一个重要条款———不丧失现金价值条款。这是保险消费者购买保险一定要了解的一个重要内容。

  所谓不丧失现金价值,就是当保单正式生效并经过一段时间后,投保人因为种种原因,不愿意或者不能继续持续交费,保单此时已经产生的现金价值,不会因此而消失,仍旧属于投保人。在保险实务中,保险公司都会在保险合同中载明现金价值,一般为了简明易读,都会采用表格形式,并且在相关的条款中明确现金价值的计算方法,以及所采用的利率。

  不再进行交费,一般可以采取一下几种办法:(1)自动垫缴。就是说,投保人因故未能在宽限期内按时交费,可利用保单已产生的现金价值来垫缴所欠保费,使保单继续有效。

  (2)退保。根据投保人申请,按照现金价值退还所得即为退保金。

  (3)减额交清。将已产生的现金价值转换为一次性趸缴的保费,重新计算出一个新的保额。简单地说,就是不再交费,但是保障相应变低。保险期限与保险责任不发生变化。需要说明的是,即使办理了减额交清,仍旧可以退保,因为保单并不因此而丧失现金价值。因此判断张先生仍旧可以退保,并且不丧失变更前的现金价值。

  (4)展期保险。即将保单的现金价值作为一次交清的保费,据此数额改变原保单的保险期限,而原保单的保险金额不发生变化。与减额交清相同,办理此手续后,不需要再交纳保费。

保险法律师团官方
已服务 183653 人 · 2分钟内回复
立即咨询
我是保险法律师团,我在保险法领域有丰富的实战经验 ,如果你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向我在线咨询。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展开全文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