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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中介违规套利

找法网官方整理
2022-05-20 09:49
导读: 上半年保监会查出,保险公司通过虚增业务及管理费套取资金,用于支付代理机构费用或激励等目的,初步统计金额为2449万元。

  保险中介违规套利超8000万

  上半年保监会就查出,保险公司通过虚增业务及管理费套取资金,用于支付代理机构费用或激励等目的,初步统计金额为2449万元。

  据介绍,保险地区被检查公司通过虚列培训会议费及办公用品费等分别套取资金566万元和318万元。

  除了上述违规套利行为外,保监会及相关派出机构上半年还查出,保险公司将业务虚挂专业中介机构套取资金约1628万元、虚挂兼业代理机构套取资金约526万元、将直接业务虚挂营销员或虚增营销员套取资金约2009万元、通过截留保费等其他方式套取资金约1163万元。

  方式一:“无中生有”虚列保费来支取手续费

  一是通过将重庆业务虚挂中介渠道、编制虚假营销人力、虚列业务及管理费等方式套取费用;

  方式二:中介渠道弄虚作假

  二是利用保险中介机构通过虚挂应收保费、虚开中介发票、虚假批改或注销保单、虚假理赔等方式套取费用

  套利方式三:违规销售

  委托未取得合法资格的机构或个人违规从事保险销售活动。

  代理佣金增三成纯利降三成

  根据保监会发布的《2011年一季度保险中介市场报告》,江苏行业持续的保费高增长和利润负增长形成鲜明对比。

  报告统计,截至一季度,保险代理公司实现代理保费收入135.26亿元,同比增长24.85%;实现佣金收入18.52亿元,同比增长34.59%。但伴随保费快速增长而来的却是利润的下滑,一季度保险代理公司实现净利润仅0.39亿元,同比减少29.09%。

  其中,华康保险代理和大童以12354.94万元和8439.53万元的业务收入分别获得第一、第二的成绩。自2010年一季度起,华康一直都位居保险代理公司的第一名。

  为何佣金收入增加而净利润减少?盈利模式单一,且规模不大,造成保险中介的议价能力不够强,这些都成为保险中介盈利能力受限的不利因素。

  盈利模式单一

  目前保险中介盈利模式主要靠费差。

  华康保险品牌部总经理林华庆介绍,华康作为保险代理公司的收入是保险公司支付的代理费,但是和保险公司不同的是,保险公司的收益来自费差(运营成本)、利差(投资收益)、死差(理赔率控制),而保险代理公司只有费差这一收入。

  议价能力较差

  单纯依赖费差的单一利润来源让保险中介盈利模式有很强的不确定性。比如保险中介的议价能力并不强。

  虽一些全国性保险代理公司可通过业务规模化降低运营成本,增强与保险公司的议价能力,但“目前较大规模的保险公司仍很强势,绝对掌握定价权。”一大型寿险公司负责人称。[page]

  目前,如何直销则成为补充资金的最好选择。

  保险中介倾向海外上市

  实际上大部分保险中介仍希望到海外上市。据之前媒体报道,大童保险初步打算登陆纳斯达克市场,而此次华康也是设想与泛华一样登陆纳斯达克市场。

  自2007年底泛华保险服务集团登陆美国纳斯达克后,各大保险中介都在争夺保险中介第二股概念。除了华康,大童、民太安、中汇国际保险经纪、江泰保险经济等都曾透露上市意向,民太安更早在2009年底就提出计划申请创业板上市。

  专家:海外上市容易监管严

  中央财经大学保险学院院长郝演苏称,“我更倾向于保险中介在国内主板或创业板上市,在纳斯达克上市,国内的民众既买不到他们的股票,也分享不到他们的成长,意义不大。”

  但是,“在国内排队说不定要等上好几年,在美国纳斯达克上市盈利要求也低、会计年度更加容易操作。”一银行的投行部人士分析,不过郝演苏指出,在海外是“上市容易监管严”。

  集团化发展成趋势

  产业政策与行业市场各种迹象表明,我国保险专业代理行业在2011、2012年间的资源整合与机构“洗牌”势在必行,因此也创造了保险代理扩张行业的最佳机会。

  2011年5月,保监会出台《保险中介“十二五”规划》,在阐述保险中介发展的基本任务与主要对策时指出:“十二五”期间,保险中介行业要逐步实现从数量增长向规模经济的转变,发挥规模经济在行业发展中的优势。

  保监会双管齐下促进保险中介行业健康发展

  解决保险专业代理发展的问题,根本在于通过整合提升行业资源效率与壮大机构实力,使行业具备承载保险产销分离历史使命的能力,在全国销售网络与标准化信息平台建设基础上,在专业化、规模化基础上,深化与保险公司的战略合作。

  下重手清理违规中介

  2011年伊始,保险公司中介业务违法行为再度成为保险监管机构的关注重点。1月6日,中国保监会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大保险公司中介业务违法行为查处力度清理整顿保险代理市场的通知》,要求各保监局进一步加大对保险公司中介业务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集中力量对保险代理市场开展清理整顿。

  据了解,按照保监会安排,2011年上半年,各保监局将继续深入开展保险公司中介业务的专项检查,针对保险公司与保险中介机构在业务财务等方面不合法、不真实、不透明的合作关系,重点查处保险公司利用中介业务和中介渠道弄虚作假、虚增成本、非法套取资金等突出问题。[page]

  下半年,各保监局将针对目前保险市场保险代理机构多、业务规模小、市场格局比较混乱的局面,以及保险代理机构与保险公司相互勾结、违法违规普遍而严重等突出问题,结合专项检查工作,集中力量对保险代理市场开展清理整顿。

  一位保险专家表示,在加强监管、防范风险的大背景下,必须抓住保险公司中介业务这一主要矛盾,以保险公司作为解决市场矛盾和症结的主要方面,严厉打击保险公司中介业务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在重点查处保险公司的前提下坚持对保险中介机构同查同处,坚持不懈地抓好中介业务监管。

  去年四季度,保监会针对上半年保险公司中介业务查处情况,分别向15家保险总公司发出监管函,要求相关公司对有关责任人员进行问责和全面整改中介业务违法违规行为。据统计,报送报告的15家总公司共对100多名责任人员进行了内部行政处理。

  引导保险中介发展战略与商业模式核心竞争力

  《保险中介“十二五”规划》“鼓励业绩优秀、管理规范、经营战略明确的专业中介机构在市场环境允许的前提下上市融资,拓展保险中介行业的资本补充渠道,突破限制保险中介机构发展的资本"瓶颈"”。对专业代理机构而言,资本金的扩充是重要的,但更重要的是制定有核心竞争力的发展战略。

  一是保险业本身的技术创新与进步。“十二五”保险行业的技术架构将具有以下特征:虚拟网络。通过共享计算资源形成一个全新的、无缝连接的计算环境。开放标准。促进形成透明化的产业价值链,支持各个环节的连接与整合。信息整合。多渠道整合信息,取代传统的手工操作,并利用IT技术处理和发送信息。保险公司的新兴销售渠道电话销售与网络保险升级,以更完善的配套服务及更低的价格展开激烈的市场竞争。

  二是更多新兴渠道、实力渠道的竞争。2011年4月,保监会以《保险公司委托金融机构代理保险业务监管规定》(征求意见稿)全面放开金融机构(银行、证券、依托、金融租赁等机构)代理保险业务的资格;《保险中介“十二五”规划》指出:“逐步实现兼业代理的专业化。引导现有的银行、车行和其他兼业保险销售代理机构成立专业代理公司。”“引导保险公司设立专业销售公司,以这种新的体制推动保险销售体系的转变,逐步实现营销员渠道的分化和转型,从而实现保险行业真正的"产销分离"。”

  三是更大规模、更高层次的竞争将是保险中介集团之间的竞争。《保险中介“十二五”规划》指出:“引导中介机构实现跨领域的合作与扩张,打造保险中介集团。”政策与风险投资的支持、兼并重组使资源的进一步集中,可以预见,在当前泛华、华康、大童、美臣、民太安、竞胜等中介集团外,将产生一批新的中介集团重新分化市场。“十二五”乃至保险中介的第二个十年,我国保险中介将迎来寡头垄断竞争的时代。在此时代,保险中介集团之间将不再是简单的市场竞争,而将主要是发展战略与商业模式的竞争。[pag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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