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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实施全区农村住房政策性保险

2022-05-20 09: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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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2011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农村住房政策性保险协议》:为每户群众每年投保10元,自治区和市、县两级按照8:2的比例投入保金,一旦自然灾害发生,农户房屋倒塌或者损坏,最高赔付额达到1万元。

  《2011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农村住房政策性保险协议》签署仪式今天(25日)在广西举行,全区1051万农户的住房将得到切实保障。

  协议的签署,标志广西成为全国第四个、西部地区第一个实现全部农村住房政策性保险的省份。根据协议,广西每年将由区、市、县三级财政共同出资1 亿多元,为全区1000多万户农民提供保险额度超过1000亿元的农村住房保险的政策保障,全区4000多万农民将从这一政策中获得实实在在的利益。

  自治区民政厅救灾处处长 黎伟:“十二五”期间,我们为每户群众每年投保10元,自治区和市、县两级按照8:2的比例投入保金,一旦自然灾害发生,农户房屋倒塌或者损坏,最高赔付额达到1万元。

  保险赔偿资金、政府倒房重建补助资金和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将成为帮助农村群众灾后住房恢复重建的三个重要的资金来源,为广大农村群众住房编织了一道防灾减灾的"安全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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