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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保险服务经济社会

2022-05-20 09: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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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十一五”时期,我国农业保险在保障农业稳定发展上发挥着越来越明显的作用,农业保险赔款在受灾地区多次成为恢复生产的有力支持

  记者:“十一五”时期农业保险出现了突破性发展,在您看来,目前我国农业保险业务发展的主要特点是什么?

  周延礼:从农业保险的业务发展看,可以概括为持续快速增长,发展基础不断夯实,农业保险服务经济社会能力显著增强。

  ——保费规模实现跨越式增长。“十一五”时期,我国农业保险的保费收入从2006年的8亿元增加到2010年的135.68亿元,增长了近16 倍。五年来,累计实现保费收入440亿元,为农业生产提供保险保障11279亿元;在承保品种上,已经覆盖了农、林、牧、副、渔业的各个方面;在开办区域上,已覆盖了各省区市;在保障范围上,逐步增加了农民迫切需要的风险责任。

  ——农业保险覆盖面快速提升。“十一五”时期,我国农作物承保面积从2006年的0.6亿亩增加到2010年的11.6亿亩,增长了18倍。五年间,累计承保农作物29亿亩,承保生猪及能繁母猪2亿头,承保森林7.6亿亩。“十一五”末期重要粮、油、棉作物的承保覆盖面已经达到全国播种面积的 33%。

  ——农业保险服务水平不断提高。

  在保监会的积极引导下,保险企业支持和服务“三农”,主动开拓和发展农业保险业务的意识明显增强,参与农业保险经营的积极性空前高涨。“十一五”末期,实际参与经营农业保险的公司已经有18家,农业保险以“2+4”为主力军,其他保险公司积极参与的农业保险市场格局已经形成。

  ——农业保险经营管理水平逐步提高。保监会督促保险经办机构狠抓内控管理,提高管控水平,防范化解道德风险;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建立农业保险承保人联席会议制度,共同研究农业保险经营管理中的重点问题,共同研究制定了《种植业保险大灾理赔指引》。保险公司商业化灾情数据更加准确、科学、合理和规范,有的地方政府已明确将保险公司的数据作为统计灾情的重要参考依据。

  ——农业保险经营风险总体可控。

  保险行业加强对农业保险的风险研究,启动了农业保险风险区划研究,并初步完成了省级农业保险风险区划研究工作。在近年来极端天气气候事件频发的情况下,农业保险体系整体上经受住了旱灾、冻灾、涝灾等大灾的考验,确保了稳健运行。

  ——农业保险的功能作用日益凸显。目前,农业保险补偿已成为农民灾后恢复生产和灾区重建的重要资金来源。五年间,农业保险累计为6400万受灾农户支付赔款307亿元,农业保险赔款有力地支持了灾区生产恢复。特别是能繁母猪保险的重要作用,得到了广大养殖户的拥护,自2007年8月至2010年 8月的三个完整年度,共承保能繁母猪1.46亿头,占同期能繁母猪存栏量的76%以上,提供风险保障1335.37亿元,参保农户4534万户次,支付赔款66.32亿元,受益农户972万户次。[page]

  近几年农业保险能够保持平稳较快发展,保险监管采取的一系列鼓励支持创新、推动合规经营、防范化解风险的政策起到了十分关键的作用

  记者:近年来农业保险的监管机制已初步建立,监管力度明显加强。保监会在提高农业保险合规经营与规范管理水平上是如何做的呢?

  周延礼:加强监管队伍建设非常重要。“十一五”末期,保监会在财产保险监管部专门成立了“农业保险监管处”;农业保险业务大省的地方保监局在财险处设立了农业保险科,部分省份的保监局增设专岗,负责农业保险业务的监管工作,使农业保险监管由以前的“兼职兼管”转变为“专职专管”,农业保险监管力量得到有效加强,监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得到显著提高。

  还有就是要不断完善基础制度。保监会以规范农业保险市场秩序和维护投保农户合法权益为重点,不断加强基础制度建设,制定了一系列的促进发展和规范发展的规定,明确提出了“惠农政策公开、承保情况公开、理赔结果公开、服务标准公开、监管要求公开和承保到户、定损到户、理赔到户”的“五公开、三到户”的农业保险服务规范。下发了《关于规范政策性农业保险业务管理的通知》,从加强农业保险经营主体资质管理、完善产品管理、加强业务管理、提高服务水平等方面,初步构建了农业保险监管制度框架。

  再就是加大检查力度,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单2010年,我们就开展了对能繁母猪保险的全面检查和对2009年东北旱灾理赔情况的专项检查。同时,针对洪涝灾情严重的现状,创新性地加强理赔过程中的抽查,有力地促进了洪涝灾害的理赔效率的提高。五年来,各保监局认真处理涉及农业保险的信访投诉,坚决维护投保农户的合法权益。保监会和各保监局及时将检查结果和行政处罚结果向媒体和社会公众公布,形成监管合力,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十一五”时期的农业保险,可以说是保险业最大的亮点之一。其实现的历史性突破,与近年来向好的业内业外的客观环境密不可分

  记者:您觉得在推动“十一五”时期农业保险取得巨大成就的因素中,政策和思路起到了什么样的关键作用?

  周延礼:我们认为,关键在三个方面。一是坚持政府引导政策支持是农业保险快速发展的前提。“十一五”时期,国家密集出台了一系列支持“三农”发展的政策,全面取消了农业税费,连续大幅度增加财政支农支出,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十一五”时期,共有30 余个党中央、国务院文件将农业保险作为国家扶持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政策而提出明确要求。中央财政保费补贴力度不断加大,补贴品种从2007年的6种增加到目前的14种。各项支持政策不断落实,使农业保险发展取得了显著成效,中央财政投入的乘数效应得以显现,相关部门积极参与,农户投保热情高涨,一批农业保险经营机构涌现出来。农业保险既分散了农业风险,又稳定了农民收入,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page]

  二是坚持各方共同参与是农业保险得以快速发展的基础。农业保险业务只有多方共同参与,才能形成保障合力。各地的实践表明,开展农业保险需要地方政府、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基层涉农服务机构、村委会等主体的共同参与。部分地区已把农险的发展状况纳入地方政府的绩效考核中去,有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主动为农民承担一部分保费,有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承担起组织农民投保的任务,有的基层农技推广部门发挥优势参与查勘定损工作,有的地方金融机构主动与保险部门沟通建立银保合作机制。事实证明,凡是农业保险开展较好的地区,都是领导重视、各相关部门支持较多、管理机制理得较顺的。

  三是坚持因地制宜是发展中国特色农业保险的必由之路。在发展农业保险过程中,各地结合实际,探索农业保险的有效实现形式。从经营机构看,有的省份是依托综合性保险公司开展三农保险业务;有的省份成立了专业性的农业保险公司开展三农保险业务,浙江省联合省里的人保、太平洋等保险公司成立“农业保险共保体”,风险共担,利益共享。从保障品种看,各地除积极开展涉及国家粮食安全和国计民生的重要粮油棉作物、大宗畜牧品种保险试点外,还针对地方特色农业和支柱产业,积极开展蔬菜、烟叶、果木等保险试点。从保障水平上看,各地在制定保险方案,确定保险金额时,都充分考虑了当地农业生产的实际支出成本、农民的负担能力、各级财政的承受能力以及保险机构的承保能力等多方面的需求,分地区、分品种设定了不同的保障水平。

  保护好农民的利益,一直是农业保险推进过程中的重中之重,是关系到农业保险能否持续健康发展的重大问题。而这个问题在“十一五”时期的农业保险中得到了较好的解决

  记者:有了政府和政策的支持,又有了好的思路,在具体承保农业保险的机构管理和保护农民利益上又有些什么较成熟的经验呢?

  周延礼:同样有三个关键点。一是坚持保险公司商业运营是农业保险持续发展的基础。“十一五”时期,在国家政策的指导下,依托保险公司开展商业运营,已经成为各方共同推进农业保险发展的共识,综合性保险公司和专业性农业保险公司等商业保险机构成为农业保险市场的主要建设和推动力量。从承保能力看,这些商业保险经营机构除阳光相互农业保险公司外,在设立时都有严格的资本金限制,中国人保财险和中华联合财产保险公司是经营了多年的综合性公司,安信农险、安华农险、国元农险等专业性公司在成立时都有大规模的资本金注入。从分散风险的渠道看,保险机构通过自身规范经营力求做到精算平衡,同时畅通向国内外再保险人购买再保险的渠道,有的还与地方政府建立联办共保的发展模式,寻求地方财政的支持。从经营人员看,目前从事农业保险业务的机构中,高管人员大部分都有从事过农业保险业务的经历,基层管理人员有相当一部分都来自农村。由此可见,商业保险公司的规范经营,可以更加充分地提高财政补贴资金的杠杆率,提高保险保费补贴资金的利用效率。[page]

  二是坚持农民自主自愿投保是农业保险持续发展的源泉。在各种农业自然灾害、动物疾病频发的情况下,以往农民往往束手无策。随着规模化经营发展和农业保险产品的增加,农民自主投保农业保险的积极性明显增强。各地保险经办机构在地方政府的支持下,结合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实际,以政策支持为引导,宣传鼓励农户参加农业保险,有效并有力地撬动了农户的投保积极性。出现灾害以后,保险经办机构赔付及时,进一步增强了农民继续投保的信心,为农业保险的持续发展提供了不竭的源泉。

  三是坚持合规经营保护权益是农业保险规范发展的关键。监管部门对农业保险的监管始终保持高度重视,对农业保险经营过程中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严肃处理。自2007年以来,保监会针对农业保险下发了一系列的促进发展和规范发展的文件,提出了“五公开、三到户”服务规范,确保国家农业保险的惠农政策得以有效落实。“十一五”时期,中国保监会严肃查处了个别农业保险经营机构在经营过程中的弄虚作假行为,并进行严厉处罚,切实保障了各项政策的落实,切实保护了投保农户的合法权益,促进了农业保险规范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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