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女婿私领动迁款岳父索要应得份

2022-05-23 11:40
找法网官方整理
征地拆迁律师团队
本地律师团队 · 24小时在线
擅长征地拆迁
2分钟内响应
导读:
中国法院网讯女婿将岳父33.8万余元的房屋动迁款私自领走,岳父索要不成,近日,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法院判决,根据原告放弃部分,剩余的金额被告严先生如数归还岳父陆老伯10万元。原告陆老伯,系被告严先生的岳父。2003年,女婿严先生未经岳父陆老伯的同意,将属于陆老伯

中国法院网讯女婿将岳父33.8万余元的房屋动迁款私自领走,岳父索要不成,近日,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法院判决,根据原告放弃部分,剩余的金额被告严先生如数归还岳父陆老伯10万元。

原告陆老伯,系被告严先生的岳父。2003年,女婿严先生未经岳父陆老伯的同意,将属于陆老伯所有的房屋动迁款33.8万元私自领取,2004年为岳父购买一套房屋,用掉了17万余元,尚余的16.8万元未归还给岳父。当时因女儿与女婿关系不和,为使他们夫妻和好,陆老伯没有在乎这笔款,陆老伯让女婿写了欠条。2006年女儿与女婿协议离婚。于是2007年10月,陆老伯状告女婿返还动迁款的应得部分16万余元。

被告严先生认为,在欠条中承诺每年归还一部分,严先生又以当时夫妻并没有离婚,部分钱款已被原告的女儿消费,家庭经济无来源以及抚养儿子为由,拒绝还款。

在审理中,原告陆老伯考虑到女婿与女儿虽然离婚,看到他们间尚有一个儿子要生活和读书,现有的经济状况较困难,因此变更诉讼请求,要求女婿归还10万元,其余的数额及利息均予以放弃。但被告严先生仍坚持不还。

法院认为:公民的合法财产受法律保护,禁止任何组织与个人侵占、哄抢、破坏或者非法查封、扣押、冻结、没收。被告未经原告允许私自将属于原告所有的房屋动迁款予以领取,侵害了原告的利益。遂作出上述判决。 <
征地拆迁律师团官方
已服务 126981 人 · 2分钟内回复
立即咨询
我是征地拆迁律师团,我在征地拆迁领域有丰富的实战经验 ,如果你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向我在线咨询。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展开全文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