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房屋征收条例,能否堵上专为商业利益而设的漏洞

2022-05-23 11:40
找法网官方整理
征地拆迁律师团队
本地律师团队 · 24小时在线
擅长征地拆迁
2分钟内响应
导读:
1月29日,国务院法制办正式公布对《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征求意见稿,开始向公众公开征求意见。《征收条例》的公布,正式宣告祸害中国20多年的《拆迁条例》终于要被废止了。现在的《征收条例》征求意见稿,明确规定只有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才能对国有土地

1月29日,国务院法制办正式公布对《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征求意见稿,开始向公众公开征求意见。《征收条例》的公布,正式宣告祸害中国20多年的《拆迁条例》终于要被废止了。

现在的 《征收条例》征求意见稿,明确规定只有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才能对国有土地上的房屋进行征收。同时,条例对什么是公共利益做了列举式的界定。但是,其中“为改善城市居民居住条件,由政府组织实施的危旧房改造的需要”、“国家机关办公用房建设的需要”,却仍然为商业开发留下了漏洞。

国家机关要盖大楼,竟然也成了“公共利益的需要”,这不是太搞笑了?公众利益,怎么就被政府大楼代表了?所谓的“危旧房改造”,危房改造当然没问题,旧房如果没有质量问题,且是自己的房子,凭什么要让政府改造呢?说穿了,现在大部分城市所谓的“危旧房改造”,搞的都是商业开发。

有个极端的例子,最近媒体曝光,耗资1500万的福州市台江区的祥坂小学,刚刚投入使用,就要被拆迁,原因是要建中央商务中心。

另外,《征收条例》征求意见稿第四十条规定:“非因公共利益的需要,拆迁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从事建设活动的,应当符合城乡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依法办理有关审批手续。”这也是为商业开发留下了漏洞。

该法条竟然规定,只要符合规划,办理了审批手续,就可以拆迁个人住房来从事商业开发!这完全就是祸害中国那么多年的商业拆迁!所谓的规划,就如上举“史上最短命小学”的例子,地方政府为了利益的冲动,根本无法遏制为了商业利益而随意改变规划,损害公共利益。

因此,我强烈呼吁,彻底堵上《征收条例》专为商业利益而设的漏洞。

<
征地拆迁律师团官方
已服务 191877 人 · 2分钟内回复
立即咨询
我是征地拆迁律师团,我在征地拆迁领域有丰富的实战经验 ,如果你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向我在线咨询。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展开全文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