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产权调换房程序
已签订货币补偿协议书并领取货币补偿款的被拆迁居民需要以下三步
领取产权调换房认定书 缴纳预订金办理产权调换补偿协议书
1.到和平区产权调换房办公室领取产权调换房认定书;
2.持产权调换房认定书、商业银行玫瑰卡或商业银行存折缴纳预订金。
3.持缴纳预订金凭据、产权调换房认定书、原城市房屋拆迁补偿协议书(货币补偿)原件、身份证原件办理城市房屋拆迁补偿协议书(产权调换)。原城市房屋拆迁补偿协议(货币补偿)原件、产权调换房认定书收回。
未签订货币补偿协议书的被拆迁居民需按以下程序办理
办理货币补偿协议书办理产权调换补偿协议书领取余额补偿款通知书
1.在各拆迁现场办公室,持相关资料办理城市房屋拆迁补偿协议书(货币补偿);
2.持签订的城市房屋拆迁补偿协议(货币补偿)原件、领取拆迁补偿款通知书、身份证原件到产权调换房办公室办理城市房屋拆迁产权调换协议书。原城市房屋拆迁补偿协议(货币补偿)原件、领取拆迁补偿款通知书收回。
3.原领取拆迁补偿款通知书中的部分货币补偿款用于缴纳产权调换房预订金,余额将由被拆迁居民持重新换发的领取拆迁补偿款通知书在指定日期到和平区拆迁服务中心财务科领取。
办理产权调换房地点
和平区产权调换房办公室位于和平区拆迁服务中心一楼(办公时间:上午8:30 下午4:30,周六周日不休息)。
咨询电话:024 62503620地址:和平区北市一街140号(沈阳卷烟厂北侧、蓝翎宾馆对面)(张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