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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卫法院化解620万元采矿权纠纷

2022-05-23 1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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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法治新报讯(记者罗吉元)2月27日,经中卫市中级法院法官5次调解,原告马某与被告中宁县某煤矿终于达成协议。至此,一起涉案620万元的采矿权纠纷终于化解。今年1月,原告

  法治新报讯(记者 罗吉元)2月27日,经中卫市中级法院法官5次调解,原告马某与被告中宁县某煤矿终于达成协议。至此,一起涉案620万元的采矿权纠纷终于化解。

  今年1月,原告马某与被告中宁县某煤矿签订合同,约定中宁县某煤矿由马某承包经营。按照合同约定,马某将预付承包费及押金350万元支付给中宁某煤矿,但因诸多原因,至今无法正常经营。于是,马某起诉至中卫市中级法院,要求该煤矿返还承包费350万元,并支付违约金270万元。 受理此案后,法官认真审阅了诉讼材料,经征询双方当事人的意见,召集双方进行调解。法官5次调解,最终使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 据了解,2008年以来,中卫市中级法院适时推出“立案调解制”,即将调解工作前置,受理符合条件的民商事案件后,不急于移送审判庭,而是在双方当事人自愿的情况下,由立案庭组织当事人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调解。此举既节约司法成本、缓解庭审压力,又减少和预防了涉诉信访案件的发生,同时大大缩短办案周期,减轻了当事人的诉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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