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权主要是大陆法系民法所采纳的概念,它是指公民、法人依法享有的直接支配特定物的财产权利。所谓直接支配,是指权利人无须借助于他人的帮助,就能够依据自己的意志依法直接占有、使用其物,或采取其他的支配方式。
物权请求权的类型:
(一)返还原物请求权 (二)排除妨害请求权 (三)消除危险请求权 (四)恢复原状请求权
物权请求权的性质:
首先,物权请求权是独立的请求权。 其次,物权请求权是物权的权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