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佃权是中国传统民法中的概念,是指以支付地租为条件而在地主所有的土地上进行的没有期限的耕作和防护的权利。也就是说,永佃权是指长期或永久地对他人不动产土地行使充分权利而以每年向土地所有人给付租金条件者,又称之为永借权。永佃权为我国经济体制改革提供了一种法律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