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太原市商业银行大营盘支行(下称:大营盘支行)和太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股东太原化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化工集团)达成的质押贷款协议,大营盘支行于2008年10月10日解除对化工集团质押的公司3583.125万股限售流通股;同时对化工集团所持有的公司2854.8 万股限售流通股进行质押。质押期从2008年10月10日开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