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补贴与反倾销税作为国际贸易中重要的保护措施,两者在目的、手段及影响上既有相似之处,也存在显著区别。
1.它们共同的目标在于维护国内产业的公平竞争环境,防止外国产品以不公平的价格或方式进入本国市场。
2.在具体实施上,反补贴针对的是政府或公共机构提供的补贴行为,而反倾销则聚焦于外国商品的倾销行为。
3.反倾销税是针对倾销行为征收的附加税,旨在使倾销商品的价格恢复到正常水平,从而消除其价格优势。
4.反补贴则是对接受补贴的外国商品征收特别税或采取其他措施,以抵消补贴所带来的不公平竞争优势。两者在手段上虽有所不同,但均体现了国际贸易中的公平原则。
5.在影响方面:
(1)反补贴与反倾销税都可能对被调查国的出口产业造成较大冲击,甚至影响整个国家的贸易政策和经济战略。
(2)反补贴的影响更为广泛和深远,因为它不仅涉及特定企业或产品,还可能波及整个产业链和政府政策层面。
找法网提醒,反补贴与反倾销税的主要差别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应诉主体不同:反补贴的应诉主体为政府,因为补贴是政府行为。而反倾销的应诉主体则是企业或行业组织。
2.调查范围不同:反补贴的调查范围更广,可能涉及接受政府补贴的下游企业甚至整个产业链。而反倾销则主要针对特定企业或产品。
3.影响时间不同:反补贴对一国经济的影响更为持久,因为它要求政府调整贸易和产业政策。而反倾销的影响相对较短,主要集中于倾销行为被制止后的一段时间内。
4.连锁效应不同:反补贴具有更强的连锁效应,一旦某国被认定存在补贴行为,其他成员国也可能在反补贴调查中援引这一认定。而反倾销的连锁效应相对较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