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户在面临拆迁时,合理获得补偿通常包括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以及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1.在分配房屋拆迁补偿款时,应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
2.如果家庭内部对安置补偿有明确的约定,且该约定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那么一般应予以遵从。
3.如果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则应参考以下三项原则进行分配:
(1)一人一份,均等分割。这是基于民法中的平等、公平合理原则,承租人和同住人对补偿款是共有的法律关系,原则上应平均分割。
(2)适当照顾老年同住人及缺乏经济来源的同住人。考虑到这部分人群的社会保障不足,后继生存和发展能力较弱,因此需要给予特殊保护。
(3)承租人或同住人在取得公房承租权时额外支付过较多款项的,可以适当多分。这体现了权利义务相一致以及等价的原则。
当拆迁补偿纠纷发生时,拆迁人或被拆迁人均有权申请行政裁决。在申请时,需要提交相应的资料。
1.拆迁人申请行政裁决时,应提交的资料包括裁决申请书、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被拆迁房屋权属证明材料、被拆迁房屋的估价报告、对被申请人的补偿安置方案等。
2.而被拆迁人申请行政裁决时,需要提交的资料包括裁决申请书、申请人的身份证明、被拆迁房屋的权属证明、申请裁决的理由及相关证明材料等。
3.只要房屋不属于违章建筑,也不属于超过一定期限的临时建筑,那么被拆迁方通常都是可以获得一定补偿金的。具体的补偿数额,可以通过协商确定,但协商时应遵守现行法的相关规定。
找法网提醒,在进行拆迁行政诉讼时,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1.诉讼主体特定性:拆迁行政诉讼的原告是拆迁人或被拆迁人以及与拆迁活动有利害关系的其他人员或组织,被告则是特定的国家行政机关拆迁管理部门。
2.诉讼客体特定性:拆迁行政诉讼的客体是拆迁管理机关的针对拆迁所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
3.主观认为侵权:拆迁行政诉讼的提起,基于原告主观上认为拆迁管理机关侵犯了自己的合法权益,而非确实存在侵权。
4.司法性:拆迁行政诉讼是一种司法活动,必须在国家审判机关的主导下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