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个人资产拍卖所得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时,涉及的债权人有权通过参与分配制度来保障自己的权益。
1.参与分配制度是在执行程序中,对于已经取得金钱债权执行根据但未申请执行的债权人,在特定情况下,可以申请对被执行人的财产进行参与分配的一种财产分配方式。
2.这种制度体现了债权平等原则,即在确保执行效率的同时,尽可能实现债权的平等受偿。参与分配制度主要适用于公民和其他组织,如个体工商户、合伙企业等。
3.对于拥有优先权或担保物权的债权人,他们可以直接申请参与分配,并主张优先受偿权。
找法网提醒你,债务清偿的方式和途径多种多样,主要可以分为正常途径和特殊途径两大类。
1.正常途径是债务人依据约定履行债务时所采用的方法,如企业按期足额偿还银行贷款、支付货款等。
2.特殊途径则是因为债务企业暂时的偿债能力或约定条件的变更等原因,不能履行其债务时所采用的方法,包括协商、调解、仲裁和判决等。
(1)协商是双方当事人在债务不能如期履行时,通过友好协商达成新的还款协议。
(2)调解则是通过第三方调解人的介入,促成双方达成和解协议。
(3)仲裁则是双方当事人将争议提交给仲裁机构进行裁决,裁决结果具有法律约束力。
(4)如果协商、调解和仲裁均不能解决债务纠纷,当事人可以选择通过法院进行诉讼,由法院做出具有法律强制力的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