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正常情况下,公司是有义务为每一位劳动者缴纳社保的。但是员工的社保在上一个雇主处尚未中断,导致当前雇主无法继续为其缴纳社保。
遇到这种情况,公司应当及时与员工沟通,并要求员工前往社保局办理减员手续,以便公司能够正常为其缴纳社保。
当员工拒绝缴纳社保时,公司可以采取以下措施进行处理:
1.将员工不同意缴纳社会保险作为不符合录用条件之一。
对于员工外出较多、工伤事故较多的企业,可以将员工不同意缴纳社会保险作为不符合录用条件之一,从而全面规避发生工伤的风险。
2.与员工签订协议约定不缴纳社会保险的补偿标准。
对于工资较低的员工,如果要求其缴纳社保可能会对其生存状况造成较大影响。在这种情况下,公司可以与员工协商,由公司为其缴纳商业保险以规避工伤风险,并按照每年度一定金额给予员工社会补偿。
3.与双重劳动关系员工的原单位达成发生工伤后的处理协议。
如果员工存在双重劳动关系,且原单位已经为其缴纳社会保险,新用人单位应当与原单位进行联系,达成借调或工伤处理协议。
在发生工伤事故时,由原单位进行申报,新用人单位承担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用人单位应承担的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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