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土地确权面积与实际应分面积出现不符时,权利人或利害关系人可以采取以下措施来解决这一问题。
1.可以向土地管理部门递交更正申请,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如登记申请书、身份证明以及证明宅基地登记簿记载错误的材料。土地管理部门将依法进行调查,并在查明事实后予以更正。
2.在处理此类问题时,我们必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二十条的相关规定。根据这一法律条款,权利人、利害关系人认为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事项错误的,可以申请更正登记。
3.如果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权利人书面同意更正或者有证据证明登记确有错误的,登记机构应当予以更正。
在面对宅基地纠纷时,我们可以采取多种方式来解决。
1.双方当事人可以尝试通过协商来解决争议,这是最简单直接的方式。如果协商无果,可以寻求村委会的调解帮助,通过调解来解决纠纷,当事人还可以选择仲裁或诉讼的方式来解决争议。
2.在确定宅基地房屋权属时,我们需要综合考虑土改证、宅基地使用证、建房用地审批等文件上核定的人员。
3.还需考虑房屋新建、翻新、改扩建等情况。根据不同的情况,我们可以确定房屋的权利人。需要注意的是,如果相关文件或人员已被排除在权利人范围之外,则不能再主张权利。
农村宅基地的申请流程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1.申请人需要持申请材料向当地村委会提出书面用地申请。村委会将在每季度集中申请材料,并依法召开村委会或村民代表大会进行审议。
2.如果审议通过并张榜公布后,本村村民未提出异议或异议不成立,则申请将上报给乡镇国土资源所进行初审。
3.初审合格后,国土资源所将进行现场勘查和群众调查,并制作勘查笔录和审查意见书,国土资源所将发放《农村村民住宅用地与建设申请表》,要求申请人填写。
4.填写完毕后,村委会将对申请表进行审查并签署意见,然后报送给乡(镇)人民政府审核。
5.乡(镇)人民政府在收到申请材料后,将完成审核并确定规划用地范围,然后报县国土资源局初审。
6.县国土资源局对符合审批条件的申请将上报县人民政府审批。如果县人民政府批准用地,县国土资源局将颁发《建设用地批准书》。
7.国土资源所将协同乡镇政府人员根据《建设用地批准书》和《村镇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到实地放样,划定范围。
8.放样后,用地申请人可以动工建设。房屋竣工后,申请人需要在30个工作日内依法申请办理土地初始登记或变更登记手续和房屋产权登记手续,领取土地使用权证书和房屋所有权证书。
农村宅基地申请还有哪些注意事项?如有疑问,请随时留言咨询找法网。我们在这里,为您解答每一个法律疑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