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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专利申请人和权利人有什么不同

2024-07-03 0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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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申请专利申请人和权利人的区别,在专利申请阶段,申请人是拥有发明创造并享有专利申请权的主体;而在专利获批后,申请人转变为专利权人,即依法享有专利权并承担相应义务的人。尽管两者在一定程度上具有一致性,但它们代表不同的法律概念和阶段。

  一、申请专利申请人和权利人有什么不同

  在专利申请和专利权持有这两个环节中,涉及的当事人角色有着显著的区别。

  1.我们称在专利申请阶段的当事人为“专利申请人”。在这个阶段,申请人是拥有某项发明创造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他们依照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享有对该项发明创造的专利申请权。

  2.而当专利申请成功并获得批准后,专利申请人便成为了“专利权人”,即依法获得专利权,并承担与此相应义务的人。

  3.专利权人与专利申请人的关系,可以理解为一种转化关系。专利申请权是产生专利权的基础,当专利申请权人提出的专利申请获得批准后,该专利申请权人就转化为了专利权人。

  4.值得注意的是,这两者之间也存在严格区分。专利申请权是一种独立的财产权,具有相对性的请求权。

  5.特定主体就某项发明创造享有的专利申请权,并不能排斥他人就同样主题的发明创造提出专利申请。

  因此,在专利权的产生过程中,虽然专利申请人和专利权人在一定程度上具有一致性,但他们却是两个不同的法律概念。

  二、专利权人的分类

  专利权人作为专利权的主体,可以从不同角度进行分类。

  1.从取得方式来看,专利权人可分为原始主体与继受主体。原始主体是指最初取得专利权的个人或组织,而继受主体则是通过继承、转让等方式取得专利权的个人或组织。

  2.从国籍来看,专利权人可分为本国人与外国人。在我国,无论是本国公民、法人还是外国公民、法人,只要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都可以成为专利权人。

  3.在具体类型上,专利权人包括三种:

  (1)发明人、设计人所在单位。当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国家机关的工作人员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物质条件所完成的职务发明创造时,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该单位。

  (2)发明人、设计人。当发明人或者设计人所完成的非职务发明创造时,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所有。

  (3)共同发明人、共同设计人。由两个以上的单位或个人协作完成的发明创造称为共同发明创造,完成此项发明创造的人称为共同发明人或共同设计人。

申请专利申请人和权利人有什么不同

  三、专利申请人与专利权人的关系

  专利申请人与专利权人的关系,可以看作是专利申请过程中的不同阶段所对应的不同法律角色。

  1.在专利申请阶段,申请人是拥有某项发明创造并依法享有专利申请权的个人或组织。而当专利申请获得批准后,申请人便转化为了专利权人,享有专利权所带来的各种权利和利益。

  2.从时间节点和法律关系上看,专利申请人是专利权人的前身或基础,而专利权人则是专利申请人的转化或结果。

  3.我们也需要注意到专利申请人与专利权人之间的区别。虽然他们在一定程度上具有一致性,但专利申请权与专利权却是两个不同的法律概念。

  (1)专利申请权是一种独立的财产权,具有相对性的请求权;

  (2)而专利权则是一种更为稳定和具体的权利形态,具有更强的排他性和独占性。

  因此,在理解和处理专利申请人与专利权人的关系时,我们需要明确区分这两个概念,并根据实际情况采取相应的法律措施。法律小助手找法网将持续为你提供法律解答,快来提问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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