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申请执行人面临法院执行局一直拖着不给执行的情况时,可以采取以下措施来解决问题:
1.与执行员保持密切沟通是解决问题的关键。
2.提供被执行人财产的准确情况是加快执行的重要手段。
3.如果法院无故拖延执行,申请执行人可以依法向上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三条的规定:
1.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2.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后,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
当前,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现状仍然严峻,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1.社会民众对拒执罪的认识仍然不到位。
许多执行义务人仍然认为不履行民事判决只是涉及罚款、拘留等民事责任,不可能判处刑罚。这种观念的存在导致部分被执行人缺乏履行判决的自觉性,加剧了执行难的问题。
2.法院执行部门在启动拒执罪侦查程序方面存在不足。
法院执行部门一般不倾向于将拒不执行判决的行为当作刑事案件处理。这主要是因为追究刑事责任需要搜集详细的证据材料,付出大量的工作,且公安机关立案要求又高,能够走完司法程序,实现既定目标的屈指可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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