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公开招标的过程中,确保投标人的数量是保障招标活动公正、公平、公开的重要一环。
1.当投标人少于3个时,不得进行开标,招标人应当重新组织招标活动。
2.这一规定旨在确保投标活动的竞争性,避免因为投标人过少而导致的非竞争性或不正当竞争,保障招标结果的公正性和有效性。
因此,在公开招标中,我们必须确保投标人的数量不少于3个,以确保招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投标文件的提交是投标过程中的重要环节,其提交要求必须严格遵循招标文件的规定。
1.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送达指定的投标地点。
2.招标人在收到投标文件后,应当进行签收保存,并严格遵守不得开启的规定。
3.对于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应当拒收。
中标人的选择是招标活动的关键步骤,中标人的投标条件必须严格符合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的要求。
1.能够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这要求中标人的投标方案在质量、技术、服务等方面均达到或超过招标文件的要求;
2.能够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并且经评审的投标价格最低,但投标价格低于成本的除外。这一条件要求中标人的投标方案在价格上具有竞争力,同时也不能以低于成本的价格进行恶意竞争。
投标过程中还有其他需要注意的事项吗?找法网将持续为您解答法律疑惑,为您的权益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