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主要依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
1.如果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均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这意味着,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之间为了家庭共同利益或日常生活所需而产生的债务,通常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2.如果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则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除非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
夫妻共同债务涵盖了多个方面的内容。
1.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财产,如果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那么为购置这些财产所负的债务也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2.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如购买日常用品、支付房屋租金等,也是夫妻共同债务的一部分。
3.夫妻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或者一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但经营收入用于家庭生活或配偶分享所负的债务,同样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4.夫妻一方或双方治病以及为负有法定义务的人治病所负的债务、因抚养子女或赡养老人所负的债务、为支付教育或培训费用所负的债务等,也都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5.如果夫妻协议约定为共同债务的债务,也应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在判断是否为夫妻共同债务时,有几种情形需要特别排除。
1.如果夫妻双方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且该约定并非以逃避债务为目的,那么该债务应视为个人债务而非夫妻共同债务。
2.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义务的亲朋所负的债务,也应被视为个人债务。
3.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经营活动,且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同样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4.其他应由个人承担的债务,如个人赌博、吸毒等违法行为所产生的债务,也应排除在夫妻共同债务之外。
夫妻共同债务如何影响财产分割?如果你有法律难题,欢迎在找法网咨询,我们随时为你提供法律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