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离婚时,想要获得赔偿,首先必须确保对方存在法定的严重过错行为。这些过错行为包括但不限于:
(1)重婚;
(2)与他人同居;
(3)实施家庭暴力以及虐待;
(4)遗弃家庭成员等。
2.只有当对方的行为符合这些条件时,无过错方才有资格提出离婚赔偿的请求。
3.离婚赔偿的请求需要在离婚诉讼中一并提出,不能单独就赔偿问题进行诉讼,赔偿的请求必须基于对方过错行为导致的实际损害,包括物质损害和精神损害。
离婚赔偿的条件主要包括四个方面:
1.对方必须具有法定的严重过错行为;
2.另一方无过错;
3.必须因严重过错行为导致了离婚;
4.必须因严重过错行为给无过错方造成了损害。
这四个条件缺一不可,共同构成了离婚赔偿的构成要件。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的规定,当出现以下情形之一并导致离婚时,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1.重婚;
2.与他人同居;
3.实施家庭暴力;
4.虐待或遗弃家庭成员;
5.其他重大过错。
这一规定为离婚赔偿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也为无过错方在离婚过程中维护自身权益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
你认为哪些行为应该纳入离婚赔偿的考虑范围?法律小助手找法网会持续分享更多法律干货,快来关注我们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