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规定。
1.若原告应当预交而未预交案件受理费,人民法院会通知其进行预交。
2.若原告在接到通知后仍未预交,或者虽然申请了减、缓、免但未获批准仍不预交的,人民法院将会裁定按撤诉处理。
这意味着,不交诉讼费确实可能导致案件被按撤诉处理。
逾期未缴纳诉讼费用,是司法实践中常见的导致案件被按撤诉处理的情形之一。
1.在民事诉讼中,当事人有义务按照法律规定交纳案件受理费及其他诉讼费用。
2.若当事人逾期未缴费,法院将视为其放弃了继续诉讼的权利,从而裁定按撤诉处理。
因此,对于涉及诉讼费用的交纳问题,当事人应当予以高度重视,确保在规定期限内完成缴费,以避免因逾期未缴费而导致的不利后果。
对于确实存在交纳诉讼费用困难的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司法救助。
1.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相关规定,当事人申请司法救助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具体而言,当事人需要向法院提交书面申请,并提供足以证明其确有经济困难的证明材料以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2.对于因生活困难或者追索基本生活费用申请免交、减交诉讼费用的当事人,还需要提供符合当地民政、劳动保障等部门规定的公民经济困难标准的证明。
3.需要注意的是,申请司法救助并不意味着一定能够获得批准。法院在审查司法救助申请时,会综合考虑当事人的经济状况、诉讼标的额等因素,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的规定作出决定。
因此,当事人在申请司法救助时,应如实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积极配合法院的审查工作。你还有其他关于诉讼费用的问题吗?找法网将持续为你提供法律帮助,一起守护你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