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解散清算和破产清算在公司法律体系中占据着重要的地位,但二者之间存在明显的区别。
1.导致清算的原因不同。
(1)公司解散清算通常是因为公司营业期限届满、公司章程规定的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决议解散、被吊销执照或责令关闭等原因。
(2)而破产清算则是因为公司资不抵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明显缺乏清偿能力。
2.清算程序也存在差异。
(1)解散清算按照《公司法》的规定进行,具有一定的任意性,公司可以自行清算,也可以在无法自行清算时由债权人或股东向法院提请强制清算。
(2)而破产清算则必须严格依照《企业破产法》的程序进行,具有强制性。
3.清算组的成员组成也有所不同。
(1)解散清算可以由公司股东担任清算人,只有在需要法院强制清算时才由法院依法指定清算组成员。
(2)而破产清算则只能由法院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从破产管理人员名单中以法定程序(摇号)和方法选任。
4.债权人在两种清算过程中的作用也大相径庭。
(1)在公司解散清算中,债权人的地位相对被动,清算程序主要由清算组掌握。
(2)而在破产清算中,债权人组成债权人会议,积极参与破产清算程序,决定公司清算中的重大事项,如破产财产的分配处理方案等。
1.解散清算的程序相对复杂,需要遵循一定的步骤。
(1)需要成立清算组,并办理备案。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10日内将清算组成员、清算组负责人名单向公司登记机关备案。
(2)需要通知、公告债权人,并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债权申报和登记。清算组需要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或法院确认。
(3)执行清算方案,分配财产,并按照法定顺序进行分配。
(4)编制清算报告,并报告确认后,进行注销登记。
2.在进行解散清算时,还需要注意一些事项。
(1)如果公司不进行通知或公告债权人,将会面临罚款等法律后果。
(2)如果公司隐匿财产或作虚假记载,也会受到相应的处罚,并对债权人承担赔偿责任。
(3)公司在清算期间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也是不被允许的。
(4)清算组需要按照规定向公司登记机关报送清算报告,如果发现有重大遗漏或隐瞒重要事实,也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当公司宣告破产时,将进入破产清算程序。该程序由破产管理人接管公司,对破产财产进行清算、评估和处理、分配。
1.需要进入破产清算程序,由债权人或债务人向法院提交破产申请,然后由人民法院依法裁定并宣告企业破产。
2.需要指定破产管理人并接管企业,由管理人全面接管企业的各项事务。
3.对破产企业的财务进行审计,以确定破产财产的范围和价值。
4.进行破产财产的清理、清算,包括通知债权人、召开债权人会议等。
5.制定破产财产分配方案后,提交债权人会议和法院确认。
6.由法院裁定破产终结,标志着破产清算程序的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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