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劳动仲裁追诉期是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这一时效期间为一年。
2.这意味着劳动者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的一年内,有权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3.值得注意的是,如果劳动者因不可抗力或其他正当理由无法在一年内申请仲裁,仲裁时效会中止,待中止原因消除后,仲裁时效期间将继续计算。
4.对于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而发生的争议,劳动者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不受一年的限制,但劳动关系终止后,劳动者仍需在一年内提出仲裁申请。
劳动者在申请劳动仲裁时,需要准备一系列的材料。
1.如果是员工个人申请仲裁,应提交劳动仲裁申请书,详细陈述申请事项、事实理由,并按被申请人人数提供相应的副本。
2.还需提供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及复印件,以及与被申请人的劳动关系证明材料,如劳动合同、工作证、工资单等。如果申请人有委托代理人,还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的身份证明。
仲裁期限的中断与中止是劳动仲裁程序中的重要概念。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规定,仲裁时效期间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
2.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这意味着如果劳动者在仲裁时效期间内向用人单位主张权利或寻求救济,仲裁时效会中断并重新计算。
3.而仲裁时效的中止则是因为不可抗力或其他正当理由,导致劳动者无法在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内申请仲裁。在这种情况下,仲裁时效会中止,待中止原因消除后,仲裁时效期间将继续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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