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对于包工头招用的小工受伤,是否属于工伤的问题,关键在于包工头与用人单位之间是否存在劳动关系。
2.如果包工头与用人单位建立了劳动关系,且受伤是由于工作原因造成的,那么可以认定为工伤。
3.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的规定,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以及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都应当认定为工伤。
工伤认定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员工在工作期间遭受事故伤害;
2.员工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
3.有相关的医疗诊断证明或职业病诊断证明。
如果员工在试用期内尚未签订劳动合同,但可以提供如工资卡、职工花名册、工作证等相关证据证明与公司存在劳动关系,同样可以进行工伤认定。
1.对于试用期内的员工受伤,其工伤认定办法与正式员工相同。员工在试用期内如果满足工伤认定的条件,即可以申请工伤认定。
2.即使公司尚未为员工购买工伤保险,只要员工满足工伤认定的条件,劳动保障部门仍会受理其工伤认定申请。
3.在试用期内,员工可能尚未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此时员工可以通过提供如工资卡、职工花名册、工作证等相关证据来证明与公司存在劳动关系。
4.这些证据包括但不限于工资卡、工资条、职工花名册、工作证、工牌等证件、员工填写的登记表、报名表等企业招聘记录、公司的员工入职通知书等。
在包工头招用的小工受伤问题上,如何判断劳动关系成为关键。试用期内的员工受伤,又该如何进行工伤认定?欢迎继续阅读找法网为您提供的详细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