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医学会在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时,有权收取一定的鉴定费用。
1.通常情况下,这些费用在鉴定前即需预付,并由提出申请的一方承担。
2.若患者作为申请方,面临预付鉴定费用困难时,经医院一方同意,也可由医院先行预付。
3.待鉴定结果出炉后,若被认定为医疗事故,鉴定费用则由医疗机构承担。反之,若鉴定结果否定医疗事故的存在,费用则由提出鉴定的一方承担。
4.具体的鉴定费用标准,则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价格主管部门与同级财政部门、卫生行政部门共同制定。
5.在费用数额方面:
(1)若参与鉴定的医学专家人数在7人及以上,市级鉴定的费用为2200元/例次,省级鉴定则为3200元/例次。
(2)若专家人数在7人以下,市级鉴定的费用为1700元/例次,省级鉴定则为2200元/例次。
如上所述,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费用负担方主要取决于鉴定结果。
1.若鉴定确认存在医疗事故,费用则由医疗机构承担。
2.若鉴定结果显示不存在医疗事故,费用则由提出鉴定的一方承担。
这一规定确保了费用的合理性与公平性,既避免了不必要的争议,也维护了双方的权益。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时限有着明确的规定。
1.负责组织鉴定的医学会在受理鉴定请求后,应在5日内通知双方当事人提交必要的鉴定材料。
2.当事人需在收到通知后的10日内,提交相关材料、书面陈述及答辩。
3.医学会应在接到这些材料后的45日内完成鉴定,并出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
因此,从申请鉴定到获得鉴定书,整个过程通常应在60日内完成。你对医疗事故技术鉴定还有其他疑问吗?找法网随时为你提供法律支持和专业建议,让你的权益得到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