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地补办身份证的时间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的规定,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
1.对于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
2.因此,异地补办身份证通常需要六十日左右,最长不超过九十日。
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如果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
1.公安机关会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通常会在提交申请后的三日内发放临时居民身份证。
2.临时居民身份证的有效期为三个月,申领费用按照国务院公安部门的规定执行。
异地补办身份证的流程相对简单。
1.本人需要前往居住地公安机关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点,填写《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并缴纳证件工本费。如果是申请换领,需要交验原居民身份证;如果是申请补领,则需要交验居民户口簿或居住证。
2.受理点会受理居民身份证换领、补领申请后,及时将受理信息传送至申请人户籍地公安机关,户籍地县级公安机关会及时审核签发。
3.居住地公安机关接到经审核签发的制证信息后,在法定时限内完成制作与核验发放,申请人凭领证回执到受理点领取证件。换领证件的,领取新证时应当交回原证。
4.异地受理与户籍地受理一样,群众都只需缴纳证件工本费,没有其他任何费用。根据规定,有效期满换领居民身份证的,证件工本费为20元;损坏换领、丢失补领的,证件工本费为40元。
异地补办身份证虽有一定时间限制,但流程简便且费用合理。如遇疑问,不妨咨询找法网律师,他们将为你提供更详尽的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