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贸易结算方式主要有四种,包括信用证结算方式、汇付和托收结算方式、银行保证函。每种结算方式都有其特定的应用场景和优势。
信用证结算方式是银行信用介入国际货物买卖价款结算的产物。
1.它的特点在于,银行根据开证申请人的请求和指示,向受益人开具的有一定金额、并在一定期限内凭规定的单据承诺付款的书面文件。
2.这种结算方式不仅解决了买卖双方之间互不信任的矛盾,还能使双方在使用信用证结算货款的过程中获得银行资金融通的便利,从而促进了国际贸易的发展。
1.在国际贸易中,常用的货款结算方式有汇付和托收。
(1)汇付是付款人通过银行,使用各种结算工具将货款汇交收款人的一种结算方式,属于商业信用,采用顺汇法。
(2)托收则是出口人在货物装运后,开具以进口方为付款人的汇款人的汇票,委托出口地银行通过它在进口地的分行或代理行代进口人收取货款一种结算方式,同样属于商业信用,但采用的是逆汇法。
2.相较于汇付和托收,信用证结算方式属于银行信用,具有更高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1)信用证是银行作出的有条件的付款承诺,即银行根据开证申请人的请求和指示,向受益人开具的有一定金额、并在一定期限内凭规定的单据承诺付款的书面文件。
(2)这种结算方式能够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买卖双方之间互不信任的矛盾,使双方在使用信用证结算货款的过程中获得银行资金融通的便利。
3.在实际业务中,单一的结算方式往往难以满足各方的需求。
(1)因此,国际贸易中常常会将两种以上的结算方式结合使用,以更好地促成交易、保障收汇安全、及时处理付汇等。
(2)信用证与汇付结合、信用证与托收结合、汇付与银行保函或信用证结合等形式。这些结合形式的选择应根据具体的交易商品、交易对象、交易做法等因素进行综合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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