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审判实务中,合同履行地的确定至关重要。
1.根据合同约定,双方应明确履行地点,以该地点作为合同履行地。
2.这意味着,当合同中明确规定了履行地点时,该地点即为合同履行地,不受实体履行义务地点的影响。例如,到货地、到站地、验收地、安装调试地等并不直接决定合同履行地。
为了更具体地明确合同履行地的确定规则,最高人民法院在法律中作出了相关规定。
1.根据该条规定,当合同中明确约定了履行地点时,该地点即为合同履行地。
2.若合同对履行地点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且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时,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即为合同履行地。
3.若争议标的为交付不动产,则不动产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
4.对于其他标的,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
5.对于即时结清的合同,交易行为地即为合同履行地。
当合同未明确约定履行地时,如何确定合同履行地成为了一个重要问题。
1.根据司法解释,当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时,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这意味着,如果合同双方未约定履行地,且争议涉及货币给付,那么接收货币的一方所在地将被视为合同履行地。
2.对于交付不动产的合同,不动产所在地即为合同履行地。对于其他类型的合同,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则被视为合同履行地。
看完本文,你是否对合同履行地的确定有了更清晰的认识?在签订合同时,明确约定履行地能有效避免纠纷。如有疑问,找法网随时为您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