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适用房的申请条件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均需具备深圳市户籍,申请人已婚的,其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必须作为共同申请人。投靠子女取得本市户籍的居民,只能作为共同申请人。
2.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之间需存在法定的赡养、抚养或扶养关系,包括申请人及配偶、子女、父母等。
3.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不得拥有任何形式的自有住房和建房用地,包括安居房、房改房、经济适用住房等政策性住房,以及商品房、自建私房等。
4.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在本市及户籍迁入本市前在国内其它城市未购买过政策性住房,未领取过未购房补差款,且在一定年限内未曾转让过自有形式的住房。
5.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在提出申请前连续两年均需低于深圳市低收入标准线。
6.家庭总资产不得超过一定限额。
7.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必须遵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
满足以上条件的家庭,才有资格申请深圳经济适用房。
深圳经济适用房的申请流程包括以下步骤:
1.申请人需要在受理时间内到售房中心领取相关申请表、收入核定表和其他售房资料。
2.仔细阅读并按要求填写申请表和收入核定表,然后到相关单位盖章。
3.在规定的受理申请时间内,将填写好的申请表、收入核定表以及所需的其他资料递交至售房中心。
4.递交的资料经过初审合格后,领取回执单。
5.在公布的时间内到售房中心查看排队结果,入围者凭回执单和身份证领取入围自选房号通知单。
6.根据规定的时间,凭入围自选房号通知单和身份证到售房中心参加自选房号。选定房号后,需现场交纳1万元保证金并签订《认购协议书》。
7.签订《认购协议书》后的15个工作日内,到指定银行交款或办理银行按揭手续。
8.最后,到售房中心签订购房合同。
按照以上步骤完成申请后,申请人将有机会获得深圳经济适用房的购买资格。
申请深圳经济适用房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1.申请人需提交《深圳市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经济适用房申请表》及《家庭收入核定表》。
2.根据不同家庭情况,还需提交以下个人资料:
(1)申请人及配偶均具有深圳特区常住户籍的家庭:提供深圳特区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工作证或失业证复印件;申请人的配偶还需提供身份证、户口本、工作证或失业证复印件。
(2)申请人及子女均有深圳特区常住户籍的单亲家庭:提供深圳特区身份证、户口本、工作证或失业证、离婚证和经婚姻登记部门盖章或公证的离婚协议书或法院出具的生效的离婚判决书等。
(3) 申请人为具有深圳特区常住户籍的年满35周岁的单身职工:提供深圳特区身份证、户口本、未结婚证明或声明、工作证或失业证复印件。
(4)申请人具有深圳特区常住户籍的归国留学生家庭:提供深圳特区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工作证或失业证、出国留学人员资格证明;申请人的配偶还需提供身份证或护照复印件。
以上材料清单仅供参考,具体所需材料可能因实际情况而有所不同。在申请前,建议申请人仔细阅读相关申请指南并咨询相关部门或售房中心以获取最准确的信息。
你符合深圳经济适用房的申请条件吗?是否还有疑问或需要更多信息?欢迎在找法网上提问,我们会为你提供更专业的法律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