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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房租赁合同中的承租人死后该如何处理公房

2024-05-22 1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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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公房租赁合同中的承租人去世后,公房的处理方式依据生前是否有同住人而定。如有同住人需协商确定新承租人,否则按特定顺序确定;无同住人时,有本市常住户口的配偶和直系亲属可继续履行。

  一、公房租赁合同中的承租人死后该如何处理公房

  当公房租赁合同中的承租人去世后,处理公房的方式主要依赖于承租人生前是否有同住人。

  1.如果承租人死亡时存在同住人,那么这些同住人需要首先尝试协商一致,确定由谁来继续承租该公房。

  2.如果协商不成,出租人将按照特定的顺序来确定新的承租人,这通常包括原承租人的配偶、子女、父母等。

  3.如果承租人生前没有同住人,那么其有本市常住户口的配偶和直系亲属可以继续履行租赁合同。

  二、承租人死亡时同住人处理

  当承租人死亡时,如果存在同住人,这些同住人需要按照上述方式处理公房。

  1.他们需要协商一致,确定由谁来继续承租。

  2.如果协商不成,出租人会按照特定的顺序来确定新的承租人。

  (1)这个顺序通常是基于与承租人的亲属关系以及在其他地方的住房情况来决定的。

  (2)如果承租人的配偶、子女或父母愿意继续承租,他们通常会被优先考虑。

公房租赁合同中的承租人死后该如何处理公房

  三、无同住人或户口外地处理

  如果承租人生前没有同住人,或者同住人的户口在外地,那么处理公房的方式会有所不同。

  1.在这种情况下,承租人的有本市常住户口的配偶和直系亲属可以继续履行租赁合同。

  2.如果他们不愿意或无法继续履行,那么出租人有权收回房屋。

  需要注意的是,这里提到的同住人和直系亲属都需要符合一定的条件,例如在本市有常住户口、实际居住生活一年以上等。

  在处理公房问题时,我们需要严格遵守相关的法律规定,不能随意处置。同时,我们也需要尊重承租人和同住人的权益,确保他们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遇到公房租赁的疑难问题,及时咨询专业律师是关键。通过找法网,您可以获得精准的法律帮助和指导,为您的权益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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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租房承租人死亡后应如何处理租赁房屋
租赁当事人死亡,可以按以下方式处理: 1、出租人死亡或者依法终止的,由房屋所有权的继承人或者继受人继续履行租赁合同; 2、承租人死亡的,其生前共同居住人可以继续履行租赁合同。继续履行租赁合同者有多人的,应当协商确定一名承租人。 协商一致的,出租人依法变更承租人,协商不一致的,由出租人在可以继续履行承租合同的人中确定一名承租人,原承租人的生前同住人仍享有居住权; 3、承租人如果生前不是独自居住,而是与其他人共同居住的,承租人在租赁期间死亡后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由其共同居住人继续履行。 如果生前没有共同居住人的,合同就要归于无效了。 房屋在租赁期间发生改建、扩建、拆除重建,致使原租赁合同部分或大部分不能使用的,出租人应当与承租人协商变更租赁合同。 法律依据:《商品房租赁管理办法》第十二条 房屋租赁期间内,因赠与、析产、继承或者买卖转让房屋的,原房屋租赁合同继续有效。承租人在房屋租赁期间死亡的,与其生前共同居住的人可以按照原租赁合同租赁该房屋。 第十五条 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房屋租赁合同; (二)房屋租赁当事人身份证明; (三)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其他合法权属证明; (四)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 房屋租赁当事人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合法、有效,不得隐瞒真实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第十九条 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内容发生变化、续租或者租赁终止的,当事人应当在三十日内,到原租赁登记备案的部门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的变更、延续或者注销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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