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农民工在工作中遭受工伤时,根据《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一般应由工伤保险基金赔偿以下项目:工伤治疗费、康复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等。
2.如果单位未为农民工缴纳工伤保险费,则这些费用应由单位依法承担。
1.当交通事故导致工伤时,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
2.若造成残疾,还需赔偿辅助器具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3.若造成工亡,则需赔偿丧葬补助金、一次性伤亡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
这些赔偿项目均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的相关规定。
1.工伤赔偿项目涵盖了多个方面,包括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康复治疗费、辅助器具费、停工留薪期工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等。
2.还包括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这些赔偿内容均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及其他相关条款进行规定,旨在保障工伤职工的合法权益。
工伤赔偿项目众多,确保权益需知法善用。对赔偿有疑问?找法网专业律师在线解答,为你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