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临时居民身份证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安机关在收到临时居民身份证申请后的3日内,会将证件发给申领人。如果加急办理,当天应该可以拿到临时身份证。
因此,临时身份证的办理时间通常在3日内,如果选择加急办理,可以在当天领取。
1.申领人需要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提出办理临时身份证的申请,同时交验居民户口簿、本人近期一寸免冠黑白相片,并交纳证件工本费人民币10元。
2.公安派出所会对公民的个人信息进行核准,并将信息报送县(市)公安局或设区的公安分局审核签发。同时,公安派出所还负责制作临时身份证。
3.公安机关在收到申请后的3日内,会将临时身份证发给申领人。在领取临时身份证时,申领人需要交回原有的临时居民身份证(如果有的话)。
对于在异地需要补办临时身份证的情况,本人需要持户口簿或身份证、驾驶证、护照等带照片的有效证件之一及居住地证明材料原复印件,到居住地公安分局户政大厅或派出所提出异地办证申请。
具体的办理流程如下:
1.如果已经在本市办理过二代身份证,申领人可以携带户口簿直接到分局户政大厅办理临时身份证。
2.如果尚未在本市办理过二代身份证,申领人需要先在户口所在地派出所采集人像信息、办理二代身份证,然后到分局户政大厅办理临时身份证。
3.办理临时身份证的有效期为三个月。在分局户政大厅办理临时身份证时,当天受理,当天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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