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事故等级划分为四级,包括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较大事故和一般事故。
1.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2.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3.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4.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1.在安全事故发生后,必须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2.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本单位负责人,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迅速响应,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立即如实报告当地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
3.要保障事故现场的安全,不得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毁灭有关证据。
4.要根据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及时、准确地查清事故原因,查明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整改措施和处理意见。
在安全事故处理过程中,及时、准确的事故报告对于事故的妥善处理至关重要。
1.报告应当包括事故发生单位概况、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事故的简要经过、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等情况。
2.事故处理过程中必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如《安全生产法》等,对责任事故要依法追究责任,对失职、渎职行为要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3.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挠和干涉对事故的依法调查处理。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定期统计分析本行政区域内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情况,并定期向社会公布。
了解事故等级划分和应对措施,关键时刻能救命!你对安全事故处理还有哪些疑问?欢迎在找法网提问,我们为你提供专业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