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到期后,如果公司不选择续签,这通常是违法的行为。
1.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劳动合同到期后,用人单位不予续签的,应支付劳动者终止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
2.这一补偿金的计算是基于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
(1)如果劳动者在单位工作的时间超过六个月但不满一年,也应按一年计算。
(2)如果工作时间不满六个月,公司应支付劳动者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3)这意味着,如果公司选择不续签劳动合同,它必须依法向劳动者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金。
劳动合同补偿规则主要依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根据这部法律,经济补偿金的计算基于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
1.对于工作超过六个月但不满一年的劳动者,也按一年计算。
2.对于工作不满六个月的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3.如果劳动者的月工资高于当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三倍,那么支付的经济补偿金将按照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但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4.这里所指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在劳动合同到期之前,如果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合同,那么它应当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这种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方式和标准与上述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的情况相同。
对于经济补偿金的计算,还需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1.计算年限,按照现有法律规定,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
2.计算标准,劳动者的月平均工资指的是企业正常生产情况下劳动者解除合同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3.工资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以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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