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肇事罪的主体涵盖范围广泛,主要包括以下几类人员:
1.年满16周岁、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此罪,这意味着主体可以是任何在道路上通行的车辆、行人、乘车人以及进行与交通有关活动的全体人员。
2.交通运输人员也是本罪的主体,具体包括交通运输工具的驾驶人员,如火车、汽车、电车司机等;交通设备的操纵人员,如扳道员、巡道员、道口看守员等;
3.交通运输活动的直接领导、指挥人员,如船长、机长、领航员、调度员等;
4.以及交通运输安全的管理人员,如交通监理员、交通警察等。
这些人员一旦不正确履行自己的职责,都可能造成重大交通事故,从而构成交通肇事罪。
构成交通肇事罪,需要满足以下客观要件:
1.行为人必须实施交通违章行为,所使用的工具不限于机动车辆,非机动车辆在公共交通领域内违章,危害公共安全造成重大事故的,也构成本罪。
2.由于交通肇事罪是过失犯罪,必须造成实质的危害结果才成立犯罪。造成以下结果之一,即可成立本罪:死亡1人或重伤3人或重伤1人,并有严重情节。
3.构成交通肇事罪还需要过失行为与结果之间要有因果关系。
如果过失行为与结果之间没有刑法上的因果关系,则不构成交通肇事罪。
在交通肇事罪中,存在共犯问题。
1.单位主管人员、机动车辆所有人或者机动车辆承包人,指使、强令他人违章驾驶造成重大交通事故的,以交通肇事罪论处。
2.交通肇事后,单位主管人员、机动车辆所有人、承包人或者乘车人指使肇事人逃逸,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以交通肇事罪的共犯论处。
3.前提是司机已先实施了交通肇事的行为,在这之后同车人指使者指使司机逃逸,且被害人因司机的逃逸行为得不到救助而死亡,此时指挥或教唆逃逸的同车人才构成交通肇事罪的共犯。
通过上文的解答,相信大家对交通肇事罪的主体、客观要件以及共犯问题有了更清晰的认识。需要注意的是,在日常生活中,我们要严格遵守交通规则,避免发生交通事故。
了解交通肇事罪的相关内容后,你是否更加注意自己的驾驶行为?对于交通事故的防范和处理,你还有其他疑问吗?欢迎在找法网上提问,我们随时为您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