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非机动车与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时,责任的划分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法规。
2.交警部门会进行现场勘查和调查,根据事故现场的具体情况、各方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大小等因素,来判定各方应承担的责任。
在非机动车与机动车的交通事故中,如果某一方存在故意行为或严重违章行为导致事故,那么该方应负全部责任,而另一方则无责任。具体情况包括:
1.一方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应负全部责任。
2.因一方过错导致事故,且其他方无违章行为的,由过错方承担全部责任。
3.当事人逃逸或故意破坏、伪造现场及毁灭证据的,应承担全部责任。
4.驾驶机动车发生与本车有关联的交通事故时,不立即停车、不保护现场导致责任无法认定的,应负全部责任。
5.一方有条件报案而未报案或未及时报案导致责任无法认定的,应负全部责任。
6.各方均无导致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在非机动车与机动车的交通事故中,如果各方都有违章行为,并且这些行为在事故中起到了一定的作用,那么可以根据各方行为的作用大小来判定主要责任和次要责任。具体情况包括:
1.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发生交通事故,各方都有违章行为,且作用大的一方负主要责任,另一方负次要责任。
2.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发生交通事故后,各方有条件报案而未报案或未及时报案导致事实无法查清的,机动车方应负主要责任,非机动车、行人一方负次要责任。
3.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发生交通事故后未立即停车、未保护现场导致事实无法查清的,机动车一方负事故主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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