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面临拆迁行政诉讼不立案的情况时,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1.如果人民法院既不立案,又不作出不予立案裁定,当事人有权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起诉。
2.上一级人民法院会对此进行审查,如果认为符合起诉条件,将会立案、审理,也可以指定其他下级人民法院立案、审理。
这样可以确保当事人的诉权得到保障,防止因地方保护或其他原因导致的不公正处理。
拆迁纠纷起诉流程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1.要确定被告,即拆迁方或相关责任单位。
2.书写民事诉讼状,明确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并准备相关证据。
3.将诉讼状和证据提交给人民法院立案庭,等待立案通知。在立案后,人民法院会安排开庭日期,并通知当事人。在开庭审理过程中,当事人应准时到庭,并按照法庭程序进行举证、质证、辩论等环节。
4.法庭会根据审理情况作出判决或调解。
1.拆迁补偿时效通常为三年,自权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2.如果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人民法院将不予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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