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结算的依据主要包括:
1.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2.施工合同。
3.工程竣工图纸及资料。
4.双方确认的工程量。
5.双方确认追加或减少的工程价款。
6.双方确认的索赔、现场签证事项及价款。
7.投标文件。
8.招标文件。
9.其他依据。
这些依据在工程结算过程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它们确保了结算的准确性和公正性,保障了发包单位和承包单位的权益。
建筑工程结算的文件主要包括:
1.施工合同。
2.工程竣工图纸及资料。
3.双方确认的工程量。
4.双方确认追加或减少的工程价款。
5.双方确认的索赔。
6.现场签证事项及价款。
7.投标文件。
8.招标文件等。
这些文件是工程结算过程中不可或缺的部分,它们详细记录了工程的进展情况和各项费用的发生,为结算提供了有力的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十八条规定:
1.建筑工程造价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发包单位与承包单位在合同中约定。
2.公开招标发包的,其造价的约定,须遵守招标投标法律的规定。
3.发包单位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及时拨付工程款项。
这一法律规定明确了建筑工程造价的约定方式以及发包单位拨付工程款项的责任,为工程结算提供了法律保障。
你的工程结算中遇到过哪些问题?找法网为你提供法律支持,快来分享你的故事吧!一起探讨如何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