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许可听证的具体程序包括以下步骤:
1.当事人应提出听证申请。
2.行政机关将组织听证,并在听证举行的七日前通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关于听证的时间与地点,必要时还需进行公告。
3.听证过程中,应公开进行,审查行政许可申请的工作人员需提供审查意见的证据与理由,而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则有权提出证据,并进行申辩和质证。
4.听证结束后,应制作笔录,并由听证参加人确认无误后签字或盖章。
5.行政机关将基于听证笔录作出行政许可决定。
1.在行政许可听证程序中,行政机关应在听证举行的七日前将听证的时间、地点通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并在必要时进行公告。
2.这是为了确保所有相关方都能及时得知听证的相关信息,从而保障他们的权益。
3.公告的发布应确保广泛传播,以便让公众了解并关注听证的进程和结果。
1.听证程序结束后,行政机关应根据听证笔录作出行政许可决定。这意味着,听证过程中收集的证据、意见和申辩都将作为决策的重要依据。
2.听证笔录的确认和签字环节也确保了其真实性和有效性。这一步骤确保了行政许可决定的公正性和透明度,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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