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内个人财产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属于夫妻一方个人所有的财产。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婚内个人财产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1.一方的婚前财产,即结婚前已经取得的财产,属于个人财产;
2.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这些费用是专门用于个人治疗的,因此也属于个人财产;
3.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如果遗嘱或赠与合同中明确指定了只属于夫妻一方,那么这部分财产也属于个人财产;
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如个人衣物、化妆品等,也属于个人财产;
5.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如夫妻一方从事职业、工作和业余学习、兴趣、爱好等专用的财产等,一方在社会贡献中所得的荣誉奖品、奖章等,以及双方约定为个人所有的财产,都属于婚内个人财产。
1.在继承遗产的问题上,根据《民法典》及相关法律规定,夫妻共同财产主要指的是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的各项合法收入以及由该收入转化而成的各项财产和财产性权利。
2.如果没有特殊说明,继承的遗产通常应当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具体来说,夫妻共同财产包括夫妻双方各自的工资、奖金、生产经营性的收益等。
3.需要注意的是,婚内个人财产并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婚内个人财产指的是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而是属于夫妻当事人其中一方个人特有财产,包括:
(1)夫妻双方当事人中的一方在婚前所取得的财产;
(2)因为人身损害所得到的医疗费用赔偿;
(3)取得的遗嘱并且遗嘱明确表明只属于夫妻当中的一方。
因此,在继承遗产时,需要区分哪些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哪些属于婚内个人财产,以避免产生不必要的纠纷。
在离婚时,房产的分割是一个重要的问题。
1.根据法律规定,夫妻双方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一般均等分割。
2.在实践中,大多数案例出现在缴纳首付款、按揭贷款之后,尚未全部偿还贷款之后的环节。
3.因为业主还应当偿还银行的贷款,该房产还存在抵押权,分割按揭财产时候需要考虑首付款、已经偿还贷款、尚未偿还贷款、房屋实际升值等四个组成部分。
4.在分割房产时,应首先确定房产的价值。如果当事人是在全部偿还银行的贷款之后提起离婚诉讼,此种法律关系较简单,一般平均分割房产。
5.但如果存在尚未偿还的贷款,则需要考虑贷款部分的价值。此外,还需要考虑房产的增值部分,即房屋实际升值的部分。
6.在确定房产价值后,可以按照夫妻共同财产的原则进行分割,即一般均等分割。
7.但如果存在特殊情况,如一方对房产的贡献较大或者存在其他需要照顾的情况,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适当的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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