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小学教师的退休工资标准,这主要取决于其退休前的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之和,以及他们的工作年限。
1.工作年限满35年的教师,其退休工资按90%计发放;
2.满30年不满35年的,按85%计发放;
3.满20年不满30年的,按80%计发放。
在此基础上,中小学教师还有额外的10%比例提高作为奖励,特别地,对于教龄满30年的教师,他们的退休工资将按100%计发。
1.对于已经移交地方政府管理的企业所办中小学,其退休教师仍留在企业的,由企业按照《教师法》的有关规定。
确保退休教师的基本养老金加统筹外项目补助不低于政府办中小学同类人员的退休金标准。
2.对于尚未移交地方政府管理的企业办中小学,其在职教师的工资和退休教师的基本养老金加统筹外项目补助,也应按照政府办中小学同类人员的标准计发。
企业为此支出的费用,允许计入费用,在所得税前扣除。
3.对于按政府办中小学同类人员标准计发确有困难的亏损企业,同级财政会给予适当的补助,而中央亏损企业,则由中央财政提供适当补助。
4.对于各地已实施关闭破产的企业,其关闭破产前所办中小学退休教师的待遇问题,需要由各地方政府根据实际情况研究解决,以确保他们的生活水平不受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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