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包括被继承人的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和外祖父母。
1.配偶是指与被继承人保持婚姻关系的人,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2.父母是子女的直系尊血亲,对子女的遗产享有继承权。
3.兄弟姐妹之间是血缘关系最近的旁系血亲,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4.祖父母、外祖父母是指被继承人的二亲等的直系尊血亲。
法定继承人的权利范围主要体现在对被继承人遗产的继承权上。
1.配偶、子女、父母作为第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优先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
2.当没有第一顺序的继承人或第一顺序的继承人全部放弃或丧失继承权时,第二顺序的继承人,即兄弟姐妹、祖父母和外祖父母,才能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
3.法定继承人还有权参与遗产分配、管理遗产等。
1.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配偶、子女、父母是第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他们在继承被继承人遗产时具有优先权。
2.当没有第一顺序的继承人或第一顺序的继承人全部放弃或丧失继承权时,第二顺序的继承人,即兄弟姐妹、祖父母和外祖父母才能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
3.这种继承顺序的设定,体现了我国法律对家庭关系的重视,以及对直系血亲和配偶的特别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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