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家暴的认定并非取决于被打多少次或打到何种程度,而是基于行为人的手段和造成的伤害后果。
2.“家庭暴力”是指行为人通过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人身自由或其他手段,给其家庭成员的身体、精神等方面带来一定伤害的行为。
这意味着,只要行为人使用了上述手段并造成了伤害,无论程度如何,都构成家庭暴力。
家庭暴力的施暴者应承担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
1.在民事责任方面,新婚姻法规定家庭暴力是法定离婚理由之一,受害者可要求施暴者承担损害赔偿。
2.行政责任上,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对未构成犯罪的家庭暴力行为,可处以15日以下拘留、200元以下罚款或警告。
3.刑事责任。严重的家庭暴力会构成刑法中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虐待罪、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侮辱罪等罪。
严重的家庭暴力行为可能构成刑法中的多个罪名。
1.施暴者对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经常采用打骂、捆绑、冻饿、强迫超体力劳动、限制自由等手段,从肉体和精神上摧残、折磨,情节恶劣的,构成“虐待罪”,应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如导致被害人重伤或死亡,则处2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2.施暴者公然贬低家庭成员人格、破坏其名誉,情节严重的,构成侮辱罪,应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管制或剥夺政治权利。
3.若施暴者故意非法损害他人身体健康,构成故意伤害罪,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或致人死亡的,最高可判处死刑。
家暴是零容忍的,了解法律才能更好地保护自己。如果你或身边的人正在经历家暴,请勇敢站出来,找法网始终与你站在一起,为你提供法律支持和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