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当一方或双方出现违约情况时,违约方需对守约方进行相应赔偿。这种赔偿的标准主要依据两种形式:约定损害赔偿和法定损害赔偿。
约定损害赔偿包括两种情况:
1.当事人在合同中明确规定了损害赔偿的条款;
2.在合同成立后、履行前,双方通过协商达成损害赔偿的协议。这种赔偿方式的核心特性在于其预定性或约定性,即赔偿的金额或方式在违约发生前就已经确定。
中国法律允许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损害赔偿条款,并承认其在违约后的法律效力。这并不意味着当事人有绝对的自由来设定赔偿条款。
1.在实践中,为了防止滥用合同自由原则,法院或仲裁机构有权对过高的赔偿条款进行干预。
2.如果当事人有确凿的证据证明约定的损害赔偿条款显失公平,法院或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变更或撤销该条款。
1.法定损害赔偿则是指在违约造成损失时,按照法律规定的计算方式进行赔偿。这种赔偿方式通常在当事人没有事先约定损害赔偿或违约金的情况下使用。
其特点在于赔偿额的计算方式由法律直接规定。
2.在法定情况下,法律不仅规定了违约赔偿的条件和范围,还规定了赔偿的计算方法等。
3.值得注意的是,有些法律还规定了赔偿的限额,例如在运输合同中,承运人的最高赔偿额是有限制的。
4.虽然法定损害赔偿可以解决一些赔偿问题,但由于其要求与实际损害完全一致,有时可能会导致计算困难。
因此,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约定损害赔偿,以弥补法定损害赔偿的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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