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遗产分割时,确实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
1.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五条的规定,明确提出了在遗产分割时,应当为胎儿预留相应的继承份额。
2.这是对胎儿继承权的一种法律保护,体现了法律对于未来生命的尊重和关怀。
《民法典》对于遗产分割有着明确的规定。
1.第一千一百五十三条规定了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在遗产分割时的处理原则,即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
2.第一千一百五十四条则规定了法定继承的适用范围,包括遗嘱继承人放弃继承、丧失继承权,受遗赠人放弃受遗赠、丧失受遗赠权等情况。
1.在《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五条中,明确规定了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这一规定确立了胎儿的继承权,保障了未来生命的权益。
2.如果胎儿娩出时是死体,那么为其保留的份额将按照法定继承办理。这一条款不仅体现了法律对于生命的尊重,也体现了法律对于公平和正义的追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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