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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破产财产的分配顺序

2024-06-29 0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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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企业破产财产的分配顺序是什么?企业破产时,财产分配顺序有明确规定。职工权益优先保障,其次是税收,最后是普通债权。了解这些规定,有助于维护各方权益。

  一、企业破产财产的分配顺序

  在企业破产的情况下,破产财产的分配顺序是由法律规定的。根据《企业破产法》的相关规定,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按照以下顺序进行清偿:

  1.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以及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等;

  2.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3.普通破产债权。

  4.如果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将按照比例分配。这意味着在企业破产时,职工的权益将得到优先保障,其次是国家的税收,最后是其他普通债权人的债权。

  二、职工等债权优先权

  在企业破产的情况下,职工的权益受到法律的特殊保护。

  1.根据《企业破产法》的规定,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首先要清偿的是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以及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等。

  2.这意味着在破产分配中,职工的债权具有优先权。

  这一规定体现了对劳动者权益的保障和尊重,确保他们在企业破产时能够得到应有的补偿和保障。

企业破产财产的分配顺序

  三、普通破产债权清偿

  1.普通破产债权是指在破产财产分配中,除了优先清偿的职工债权和国家税收之外的其他债权。

  2.在企业破产的情况下,普通破产债权的清偿顺序排在最后。这意味着如果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所有债权,普通破产债权将可能无法得到全额清偿。

  3.对于普通债权人来说,他们需要了解企业破产的风险,并在债权形成时采取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

  4.在破产程序中,普通债权人也需要积极参与债权申报和债权人会议等程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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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法破产后企业的债务分配顺序是什么?
法律分析:破产企业的债务偿还顺序是:1、企业法人在清偿还债前,应当从破产财产中优先拨付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随时清偿。2、破产企业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3、破产企业所欠税款。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第三条 破产案件由债务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四条 破产案件审理程序,本法没有规定的,适用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 第八条 向人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应当提交破产申请书和有关证据。 破产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申请人、被申请人的基本情况; (二)申请目的; (三)申请的事实和理由; (四)人民法院认为应当载明的其他事项。 债务人提出申请的,还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财产状况说明、债务清册、债权清册、有关财务会计报告、职工安置预案以及职工工资的支付和社会保险费用的缴纳情况。 第十五条 自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的裁定送达债务人之日起至破产程序终结之日,债务人的有关人员承担下列义务: (一)妥善保管其占有和管理的财产、印章和账簿、文书等资料; (二)根据人民法院、管理人的要求进行工作,并如实回答询问; (三)列席债权人会议并如实回答债权人的询问; (四)未经人民法院许可,不得离开住所地; (五)不得新任其他企业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前款所称有关人员,是指企业的法定代表人;经人民法院决定,可以包括企业的财务管理人员和其他经营管理人员。 第十六条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债务人对个别债权人的债务清偿无效。 第三十条 破产申请受理时属于债务人的全部财产,以及破产申请受理后至破产程序终结前债务人取得的财产,为债务人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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