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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鉴定书丢了怎么办

2024-05-08 1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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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工伤鉴定书丢失不用愁,单位和社保部门有备份,可申请复印。若无法取得,可按规定申请再次鉴定。此外,文章还详细指导了如何重新申请工伤鉴定,并解读了相关法律条款。

  一、工伤鉴定书丢了怎么办

  1.当工伤鉴定书遗失时,不必过于焦虑。通常情况下,单位和社保部门都会保留一份原件,因此可以前往这些部门申请复印一份。

  2.如果确实无法取得复印件,可以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六条的规定,以不服鉴定为由,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

  这样既能重新获得工伤鉴定书,又能确保自己的权益不受损害。

  二、如何重新申请工伤鉴定

  重新申请工伤鉴定的流程相对简单。

  1.需要准备相关的申请材料,包括工伤认定申请表、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以及医疗诊断证明或职业病诊断证明书。

  2.按照规定的时限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3.如果用人单位未在规定时限内提出申请,工伤职工或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也可以在规定时限内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4.在申请过程中,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对事故伤害进行调查核实,用人单位、职工、工会组织、医疗机构以及有关部门应当予以协助。

  5.如果职工或其近亲属认为是工伤,而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则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

  6.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根据审核情况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

工伤鉴定书丢了怎么办

  三、工伤认定相关法律条款

  1.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患职业病以及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等情形下,应当认定为工伤。

  2.条例还规定了视同工伤和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视同工伤的情形。

  3.用人单位应当在规定时限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如果未在规定时限内提出申请,则在此期间发生的符合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4.职工或其近亲属认为是工伤而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时,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

  5.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

  总之,在遇到工伤鉴定书丢失或需要重新申请工伤鉴定的情况时,应当积极采取措施保障自己的权益。同时,也要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和流程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你的权益,由法律来守护。若你还有其他疑问或需要更多法律建议,不妨来找法网发起咨询,我们随时为你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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