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浙江,异地补办身份证的流程相对明确且便捷。
1.申请人需要前往居住地公安机关的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点,填写《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并缴纳相应的证件工本费。
2.无论是申请换领还是补领,都需要交验相关的证件,如居民身份证或居民户口簿、居住证等。
3.异地受理点会将受理信息传送至申请人户籍地的公安机关,由户籍地的县级公安机关进行审核签发。
4.一旦审核签发完成,居住地公安机关会在法定时限内完成证件的制作与核验发放。
5.申请人凭领证回执到受理点领取新证件。如果是换领证件,领取新证时应当交回原证。
1.根据《居民身份证法》的相关规定,适用于异地办理身份证的人群主要是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的公民。
2.对于相貌特征发生较大变化且居民身份证未登记指纹信息难以确认身份的,以及涉及伪造、变造、买卖、冒领、骗领居民身份证等国家机关证件的人员,将不予受理居民身份证异地办理申请。
3.对国家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推送的不良信用记录人员,同样不予受理居民身份证异地办理申请。
这些不能异地办理身份证的情形,当事人仍需回户籍地申请办理。
异地补办身份证的具体操作步骤包括:
1.前往居住地公安机关的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点,填写《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并缴纳证件工本费。
2.根据申请的类型(换领或补领),交验相关的证件,如居民身份证或居民户口簿、居住证等。
3.异地受理点受理申请后,将受理信息传送至户籍地公安机关进行审核签发。
4.居住地公安机关在接到经审核签发的制证信息后,完成证件的制作与核验发放。
5.申请人凭领证回执到受理点领取新证件。换领证件的,领取新证时应当交回原证。
在整个流程中,异地受理并不增加制发证周期和任何收费。公安机关自公民提交申请之日起60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有条件的地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缩短制发证周期。
异地受理与户籍地受理一样,群众都只需缴纳证件工本费,没有其他任何费用。
你是否有其他关于身份证补办的问题?找法网随时为你解答。别忘了,法律小助手一直在你身边,为你提供实用的法律知识和帮助。